据悉,12月25日上午9时许,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巡逻二中队指导员郭春林带领路检一组6名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在巡逻至南康区火车站红绿灯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赣B14421的中型货车存在改型改造、无防撞护栏、安全措施不全等多处违法行为,执勤人员罗明晓上前敬礼后亮明身份,指令车上男子出示证件,并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男子不仅不服从指挥,反而开车冲撞交警,强行向前行驶,屡次劝阻无效。执勤民警见状,果断驾驶警车挡住对方道路,逼停货车。男子摇下车窗,对执勤人员谩骂、吐口水,随后还拿起一根约50公分长的铁棍朝民警挥打,致使多名执勤人员头部、手臂、腿部等处受伤。在场人员纷纷指责男子的行为。为避免造成无辜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无法打开车门的情况下,执勤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借用路人的铁锹,砸碎货车前挡风玻璃,用锹柄驱赶男子下车,并持警用喷剂喷射,男子突然持铁棍跳车追打执勤人员,再次将一民警腿部打伤,其余民警迅速将男子围住与群众一同将该男子制服,并送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受伤执勤人员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法医鉴定,一人为轻伤二级,三人为轻微伤。
经查,该男子姓张,男,43岁,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人,在南康承接沙石、水泥运输工作,当天他驾驶其本人的一辆中型货车装载水泥途径检查路段,见到交警,做贼心虚,拒不下车接受检查,还用随车携带的铁棍挥打执勤人员,试图强行通过,逃避检查。事后,其家人来交警中队向民警反映,张某性格怪癖,脾气暴躁,10多年前,张某父亲去世,他与弟弟分割财产时意见不和,用斧头当场将家中两头牛劈死;2012年,其妻子因无法忍受张某的家庭暴力而与他离婚;张某还因小事对亲妹妹大打出手。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唐江中队民警也提供材料,张某曾分别于今年9、10月份与他人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且拒不支付对方经济赔偿,也不接受调解,至今无法结案。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车辆被暂扣,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被南康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区公安局)